科学研究发展院工作职责
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次数:9271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做好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以及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做好校企科技合作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开发项目争取的组织以及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技活动,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开发与合作关系。
4、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科学技术协会,承担组织和管理学校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5、负责全校科研项目及其经费的管理工作。
6、负责对各级政府部门设置的科研机构或基地的申报、论证、评估等科研业务管理;负责对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报的审查。
7、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8、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密级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工作。
9、负责学校的各项科研成果统计、录入,编印年度科研成果汇编。承担教职工科研工作量核算及成果奖励申请。
10、做好科研骨干队伍选拔、培养,组织建设“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