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校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2年9月23日起,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方式为“机动式”巡察,不限单位,全面受理反映学校各类横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举报,锁定重点单位、重点人员、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着眼政治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情况,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绩效管理情况和相关单位、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情况等方面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巡察组进驻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时间 | 接访地点 | 电子邮箱 | 信箱 | 联系电话 |
9月23日开始,2个月左右 (信访受理时间11月17日截止) | 科技大楼814 办公室 | 校党委第三 巡察组 信箱 (地点:学校收发室旁) | 手机号码: 13886453028 (工作日8:00-11:30, 14:20-17:20) |
校党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