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个人纵向科研设备采购申报的通知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次数:242

各学院:

   个人纵向2022年有设备采购计划的老师可以在国资系统填报新增配置计划了(本年度追加),填报时间截止到10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通知到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填报注意事项:

    1、请用资产管理员账户进国资系统,在新增配置计划--本年度追加配置计划审批表填报,院系领导审批后才能到归口单位,请填报后一定要通知领导审批;

    2、通用设备单价不能低于1000元(家具除外),专用设备不能低于1500元;

    3、电脑等设备不能限定品牌;

    4、请参照设备配置标准表填报;

    5、购买单项价值大于等于20万的大型仪器,需填写大型仪器论证报告;

    6、购买进口设备的需填写进口设备论证报告、进口设备申请表、专家论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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