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黄石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10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引导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向重点产业链一线集聚,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我市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提供科技人才支撑。2023年新遴选10个左右市级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给予培养支持。

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由1名带头人、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近两年内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至少1名以上。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计划,有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长期合作基础,在人才培养、管理、梯队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划、政策、措施和效果。团队负责人技术水平在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一般应承担过国家和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或取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创新领域荣誉。外聘团队负责人条件参照上述执行,且具有与团队所在单位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3.申报项目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特钢精深加工、铜精深加工、生命健康、高端装备、绿色建材、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纺织鞋服、文化旅游等我重点产业领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解决长远发展中的重大“卡脖子”问题开展,研究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能有效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实施的时间不超过一年(2022年91日以后)。

    4.团队依托的单位技术创新体系健全。团队所在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能为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

    5.团队中与我市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形成有效人才、科技交流合作,或依托其资源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团队项目,优先支持推荐。

    6.项目依托单位、团队负责人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均不得多头申报。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平台需明确依托单位,且不得与依托企业就同一项目进行多头申报。已纳入以往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团队(或双创战略团队)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7.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组织申报

2023年新遴选的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依托科技型企业以及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申报。2023920日之前通过黄石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120.202.35.182:8080/main/index.jsp)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9月20日17:00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汇总,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函后,统一报送至黄石市科技局。在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类由所在高校负责推荐。各推荐单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108日,逾期不再受理。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确定集中评审对象,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形式,确定推荐名单。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入选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四、支持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按照《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黄科技发〔2023〕5号),本次对新遴选项目每个给予20元经费支持。

(二)加强项目扶持。鼓励科技创新团队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团队所在企业申报市级科技项目,符合要求的优先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入选企业争取国家级、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加强平台支持。鼓励和支持入选企业争取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大学科技园、产业创新联合体、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在平台建设申报方面给予倾斜。

(四)加强人才培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才项目。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符合条件的直接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东楚英才卡”发放范围。不定期组织参与申报的团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大赛和路演活动,为团队对接市场资源提供便利;适时组织“科技创新”团队成员进行培训;支持团队成员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五)加强激励保障。为科技创新团队从事的产业化项目优先提供“科技贷”“科技成果贷”、市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等科技金融扶持。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团队成员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支持团队内部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探索将知识产权和研发效益作为团队成员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已入选团队带头人的职称评定、人才评选给予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推荐函(对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情况进行说明)。

2.《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分科技创新平台类和科技领军企业类两个类别),及项目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1由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发文报市科技局,纸质版、WORD电子版各1份。材料2由申报单位填报,交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报送市科技局,纸质版、PDF扫描版各1份。

 六、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据实申报,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2.各推荐单位要认真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原则上按照本地区申报数量80%比例向市科技局推荐。

3.申报材料要按照填写说明完整填写,不得漏项。申报材料用A4纸张简装,统一标注目录和页码,通常应不超过200页

  

(联系人:市科技局外专科李文雄;联系电话:0714-6236212;电子邮箱:wzk6236212@163.com

附件:1.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材料说明(科技领军企业类)

2.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材料说明(科技创新平台类)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3828日     


附件1: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目录(科技领军企业类).docx
附件2:2023年黄石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目录(科技创新平台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