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的通知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3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3〕9号)精神,现就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 2023 年 1 月 1 日,女性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2 年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 5 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推荐名额

限额申报1 个

三、推荐办法

(一)本次奖项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待省教育厅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候选人再凭省教育厅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kjpj.cxtech.edx.cn/fytef),根据“通知公告”中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3 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操作手册》,在线完成填报。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 15:00

(二)材料要求

1.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纸质版3份(见附件1.2),(可不含附件材料)。

2.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楼3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997521822@qq.com。

 

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省教育厅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书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签章,由推荐者所在学校按要求提交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闪闪   联系电话:0714-6571396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 教育部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pdf

附件1.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1.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