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 发布时间:2025-04-25 浏览次数:10

二级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课题遴选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资格审查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8限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三)“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八)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内容纸质版课题《申请书》原件1份,活页5份。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二级单位和课题主持人要认真核查活页匿名情况活页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资料,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

2.材料报送方式。《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964346266@qq.com,压缩包命名为“姓名-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纸质版报送科发院308办公室联系人:黄孟勤0714-6571396。

3.报送材料时间。校科发院接收材料时间截止至2025513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做好网上集中申报工作

对各地上报的课题申请,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按全规办规定的限额确定推荐项目,并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5月22—28日。公示网址:“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官网(http://www.hbies.cn/)

请公示名单上的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网上集中申报。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5月30日17:00时。申请人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5424

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指南.docx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

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

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