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6年湖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包括湖师卓越研究项目(A类、B类、C类)和湖师英才培育项目。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员工(含返聘)
1、湖师卓越研究项目(A类、B类、C类)
申请人以湖北师范大学为第一依托单位,获批省部级S-A级及以上等级项目,且于2025年按时通过结题验收者,可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对应等级。
其他说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距离法定退休或返聘结束前三年。如能在退休或返聘结束前一至三年内提前完成全部考核任务并顺利通过结题验收,亦可提出申请。
2、湖师英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为我校2025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包括2024年引进人才中未立项的青年博士)。
三、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湖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自然科学类项目申报人填写《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人填写《附件2:湖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请各学院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汇总表于截止时间前交至科发院,根据项目类别将卓越研究项目和英才培育项目分开汇总与收集,英才培育项目交给乔老师,卓越研究项目自科交给缪老师,卓越研究项目社科交给刘老师。
3、科发院收齐材料后将立即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第一时间公示。
科学研究发展院
2026月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