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湖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处、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2-12-21 浏览次数:364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研究阐释,着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研究成果,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优势研究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五年内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不可申请。

3.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布了专项选题指南和关键词,申请人可根据发布的选题进行申报(申报重大项目的选题见附件1,申报一般项目的选题见附件2),题目设计应科学、严谨、规范,内容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应用和理论价值。鼓励开展跨机构、跨学科研究。

三、评审资助程序

1、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及科研人员进行申报,并给与相应指导和建议。项目的遴选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组结果,经科研处审定后,将择优遴选拟资助的项目和资助经费清单,公式无异议即正式批准立项。

    2、本专项课题拟资助10个项目,其中重大项目资助2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8项,资助0.5万元。通过省社科规划办评审并报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书,给予后期资助2万元。

四、结题要求

须在2024131日前办理结题,结题验收时须至少在省级以上党报或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并提交结题报告书。

  五、材料提交

各单位于202315日前统一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申请重大项目用附件3,申请一般项目用附件4(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送至科研处308,电子版申请书、汇总表发至邮箱:hbnukyc@hbnu.edu.cn

联系人:李闪闪

联系电话:0714-657139615307127135

 

科研处

20221221


附件1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重大项目招标选题.docx

附件2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一般项目选题指南和关键词.docx

附件3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4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 湖北师范大学科研资助项目申报 汇总表.xls